科研处工作规范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8 14:59:17
科研处是在校领导和分管领导指导下的一个推动和管理全校科研工作的职能部门,是校学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职责范围如下:
一、        科研课题管理
(一)紧紧围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党校教育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四个服务”,制定全校的科研规划和实施计划。
(二)提请专家组评议和确立课题立项,并督促检查课题完成情况。
1、设立项目申请书。负责审查项目申请填写人的资格,填写内容是否规范、科学。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立项目立项。
3、项目立项后,与项目负责人签订《科研项目协议书》。
项目立项后,负责监督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
项目完成后,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
(三)负责组织国家级、省级、市级课题的申报、立项、监督实施及验收工作。
1、组织专家慎重选题,由校领导审查确定。
2、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社科科研管理部门的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申报资格的审查,进行申报。立项后,对课题进行全程管理,督促其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通过鉴定。
二、学术活动管理
(一)参与校内定期、不定期的理论座谈会、学术交流会。
(二)积极参与校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加强同校外有关方面的科研协作和联络工作。
(三)负责处理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三、科研档案管理
(一)建立健全教研人员的科研成果档案,对科研成果做到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便于查阅利用,确保安全。
(二)做好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分类管理工作。
1、设置科学合理的科研成果统计表,下发到各处室。
2、根据各处室统计情况,分类整理,形成一套全校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
3、归档。
四、科研成果奖评管理
(一)认真搞好一年一度科研成果评奖的组织工作。
1、拟定有关通知,下发到各处室,对申报评奖提出具体要求,包括设立的奖项、数量以及申报条件。
(二)做好一年一度的科研成果奖励金的计算、发放工作
1、设置科研奖励金发放表,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规定耐心细致的做好奖励金的计算与发放。
2、做到及时发放及时奖励。
五、刊物的出版管理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办好《泊头职业学院校报》,做好刊物的出版、赠阅、交流工作。
1、         坚持严格的“三审”制,把好稿件质量关。
2、         坚持严格的“四校”制,降低出错率。
3、         坚持编辑责任制和校刊交流制度,做好刊物出版交流工作。
4、         日常公务管理
六、负责处理好与其他处室的协作关系,做好日常事务工作。
七、积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自觉当好校领导在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参谋和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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