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30 09:06:09
各系部处室领导、老师:

  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有意向的老师2017年9月8日(下周五)下班前到科研处报名备案。
科研处
2017.8.30

关于组织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
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沧教科规办函【2017】 1 号
 
 
石油分局,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沧州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沧州市教育学会决定组织实施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参照《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 》的精神,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课题申报。课题申请人要自行设计课题名称,确定具体研究内容。
  二、为保证申报课题质量,课题负责人近五年以内必须参加过河北省或沧州市的教育科研培训,或者参与过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各单位须经初评、初选后,按照分配指标择优报送。
  渤海新区、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大港管理区,10项以内;沧州经济开发区、高新区,5项以内;市直各学校5项以内;其他单位20项以内。各县(市、区)的省级示范性高中5项以内、职业高中(职教中心)3项以内,不占用各县(市、区)分配指标,由各县(市、区)单独推荐。

  三、《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办法》、沧州市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等课题申报所需各种材料,申报者可从各单位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处获取。
 附件:
1、《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办法》
 
                                    
              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沧州市教育学会
                                     
             2017年8月29日
 
附件:
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
申  报  办  法
 
  为做好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兹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与对象
  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申报面向全市、公平竞争、择优立项。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育理论工作者、教育实践工作者,均可按本办法之规定申报。
二、申报人条件
  1、在沧州市工作、生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副科级以上行政职务。不具备以上职称、职务者,小学、幼儿园的申报人须有两名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中学和市属高校的申报人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同行(专业、学科)专家书面推荐。
  3、每个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
三、选题要求
  申报沧州市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2017年度课题,要以《 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纲要 》所提示的原则、方向和领域为基本依据,结合自身实际,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目标。选题应着眼于教育科学发展前沿,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特别是要深入研究我市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大胆创新,突出应用研究,注重中小学一线教师的实践研究。选题要把握学科前沿和实践改革前沿,具有原创性或开拓性,力避低水平重复研究。
四、申报课题类别
  “十三五”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分为两个类别:重点课题、立项课题,课题经费自筹。
五、申请书填写要求
  1、每项课题限报一名负责人,课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申请·评审书》须由课题负责人签名,并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签署明确意见,承担信誉保证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送。否则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2、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须在经费保障栏内填写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
  3、明确课题完成时限。根据课题性质和成果形式,以研究报告或论文为主要成果的应用研究、调查研究、决策咨询研究等课题,完成时限一般为1—2年;研究周期较长的实验研究和以专著为主要成果的基础研究,一般为3—4年,最长不超过5年。课题研究起始时间自批准立项之日起算起。
  4、课题评审采用初评、复评制。除《申请·评审书》中需对课题进行论证外,每份课题需另附论证活页电子版。论证活页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和单位等个人资料,否则,将不予评审。复评重点考察前期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
  5、成果形式限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其中要求必备研究报告。
  6、为便于评审,每项申报课题须报送《申请·评审书》原件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申报人须使用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制样的规范的《申请·评审书》,不够时可加页。《申请·评审书》不得自行改制。
  7、《申请·评审书》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左侧装订。要确保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申报数据的一致性,基本信息不得遗漏。
  8、各单位向沧州市报送课题时,须按要求将纸质《申请·评审书》和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申报课题汇总表(Excel表格)一并报送到沧州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各申报课题电子版《申请·评审书》的文件名样式为“沧县·张三”、“运河区·李四”、“沧州医专·王五”,文件名不要用课题名称。
  9、每份申请书都要装入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要粘贴《申请·评审书》封面。申报课题汇总表(Excel表格)要根据以下样章填报,并加盖各单位公章:
其中“某县、(某高校)2017年度课题申报表”为宋体四号字,“序号、负责人、课题名称、单位、学科分类、课题类别、备注”为仿宋五号字。
样章:

某县、(某高校)沧州市教育科学2017年度课题申报表
序号 负责人 课题名称 单位 学科分类 课题类别 结题时间 成果形式 电话 备注
 
六、申报程序
  1、申请人按照所在单位隶属关系,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由所在单位统一分别报送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再由县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统一报送沧州市教育学会秘书处。市直单位直接报沧州市教育学会秘书处。
  2、参照《中国教育学会教育科研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沧州市的课题申报,每项课题收取咨询培训费500元。报送课题时交沧州市教育学会秘书处。
  3、对通过审批的立项课题,沧州市教育学会、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同意立项的正式批复,并同时通报各单位备案。
七、申报起止日期
  2017年课题申报自2017年10月9日开始受理课题申报,受理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0月16日。各单位须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八、受理申报单位及地址
单位:沧州市教育学会秘书处、沧州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沧州市教育局院内1206室    邮  编:061001
电子邮箱:15230788528@163.com
联 系 人: 和清元     联 系 电 话:3170722  15230788528
  宋小雅     联 系 电 话:3170728  13313073870
  张桂香     联 系 电 话:3170717  13582726182

附件1:2017年度课题沧州市申报工作通知.pdf
附件2:2016年度规划课题申报指南---2017选题可以学习参考.pdf
附件3:2017沧州市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4:017沧州市育科学研究“十三五”规划课题《申请·评审书》---批注式说明.doc
附件5:河北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纲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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