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鉴定程序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6-18 15:12:45
1.课题研究工作完成时,课题负责人向沧州市教育学会提交研究报告电子稿,经初步审核同意,填写河北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申请书(一式五份)并获河北省教育学会批准,由河北省教育学会委托沧州市教育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沧州市教育学会组织的鉴定工作,一般每学期集中组织一次。
2.准备好鉴定的必要文件(一式5份),包括:1)课题申报表复印件。2)课题立项通知书复印件。3)开题报告。4)课题研究报告。5)课题研究大事记或课题工作报告。6)其它相关文件(报刊杂志发表或在各级教研活动中交流的有关研究论文、教学案例、调查问卷设计方案、有关部门和社会的评价材料、成果被决策部门采纳或在教育教学中应用推广情况介绍等)。7)课题自我鉴定(800字以内)。
3.沧州市教育学会聘请鉴定专家(5人),并经河北省教育学会认可。所聘专家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且所研究的领域与鉴定的课题内容相关。
4.经专家组会议方式鉴定的课题,由专家组共同确定鉴定意见并由组长签署意见。
5、结题所需费用由课题主持人或所在单位承担。
6、结题验收:在专家鉴定的基础上,填写结题鉴定证书(一式五份),经河北省教育学会审核确认后,发放《河北省教育学会课题结题证书》。
说明:课题自我鉴定的基本结构:第一,研究的意义和价值,1、2、3…;第二,研究工作和贡献,1、2、3…;第三,不足与建议1、2、3…。